经江西省政府研究批准2021年全省将继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03 14:05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7388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务院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贴政策经江西省政府研究批准,2021年全省将继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不超过6个月,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
当地失业补贴覆盖2021年1月1日后新参保失业人员,之前已被接纳且享受期限未满的人员,可继续按2020年失业补贴政策享受福利,直至期满,已申请福利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据介绍,江西省2021年失业补助金受理截止日期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已接受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尚未到期,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直至到期鼓励全省各市根据就业需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据江西发布消息,从2021年10月1日起,江西省将建立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失业保险标准将按照适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
此外,当地政府将继续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日前,江西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为0.5%,职工个人费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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