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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将建“黑名单”制度11类行为属于触碰“红线”

发布时间:2021-09-17 15:32   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0156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纳入黑名单的11类红线行为。

教育部介绍,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能力证明办法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

办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

此外,办法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特别强调要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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