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
发布时间:2023-02-02 16:47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17663
长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次申请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落实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