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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1-12-29 10:27   来源:金融界   阅读量:7694   

发布易12月28日 —致远新能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发证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有效期为三年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致远新能: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9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科技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科技局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意识,着力培育各类创新主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全力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截至目前,我市今年两批次共向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推荐332家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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