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日前,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9月24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北京市两区办专职副主任刘梅英介绍,一年多来,北京市加快推进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149项任务实施,目前已落地实施142项,完成率超过95%,向自贸试验区下放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110余项权限,自贸试验区以全市7‰的面积贡献了全市近三成的外资企业增量和12%的贸易额
条例提出,自贸试验区包括科技创新片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高端产业片区科技创新片区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科技服务等产业,打造数字经济试验区,全球创业投资中心,科技体制改革先行示范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将重点发展数字贸易,文化贸易,商务会展,医疗健康,国际寄递物流,跨境金融等产业,打造临空经济创新引领示范区,高端产业片区将重点发展商务服务,国际金融,文化创意,生物技术和大健康等产业,建设科技成果转换承载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国际高端功能机构集聚区
人才引进方面,条例提出将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面向全球吸引人才,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购买和租赁住房,医疗保障,出入境等提供便利,赋予区域管理机构区级人才落户推荐权,赋予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工作居住证办理权此外,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可以扩大劳务派遣员工使用范围,根据用工需求,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引进研发岗位临时性人员,增强用工灵活性同时搭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各类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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