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离开需持48小时核酸证明
发布时间:2021-12-22 11:30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5101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崔钢表示,为织密扎牢外防输入防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策略,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是从工作机制,监测预警,“人”防,“物”防四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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