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缓缴社保新增17个行业
最近几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困难行业范围,着力保障市场主体就业和民生。
此次扩大范围重点是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企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工业等17个行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缓缴政策今年累计有1个以上中高风险疫区的区,市,县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所有中小企业,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延期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执行
拓宽一次性在职培训补贴受益范围对今年发生1起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大型企业,当地政府为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产的,对非中高风险失业保险统筹地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企业,参照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在岗培训补贴实行留职职工培训一次性补贴政策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储备期应在2年以上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拓展补贴
要求我省各地全面推行稳岗回报免申请,享享受新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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