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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河北省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同比回升5.92米

发布时间:2022-11-23 12:35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9210   

河北日报讯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最近几天发布的《河北省超采区地下水位监测通报》显示,今年4月底,河北省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20.68米,较去年同期上升2.08米83个县水位上涨,占全部88个浅层超采县的94%全省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52.36米,比去年同期高出5.92米71个深度超采县水位全部上涨与2018年同期相比,全省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上升1.62米,深层超采区上升7.13米

浅矿区地下水位上升的城市有邢台,邯郸,石家庄,唐山,保定,衡水,廊坊,雄安新区和沧州地下水位下降的城市是张家口后5名县分别是尚义县,金州县,澧县,张北县,康保县

深部矿区地下水位上升的城市排序为衡水,邢台,沧州,邯郸,廊坊,唐山,雄安新区,秦皇岛,石家庄,保定水位没有下降的城市后五位县(从上一位起依次为礼县,锦州,海兴,高阳,昌黎

根据《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考核问责办法》相关规定,对地下水位相对滞后的地区,每月进行预警提示,每季度对地下水位上升前2名市,前5名县给予经济奖励,对倒数2名市,倒数5名县给予经济处罚,对全省倒数5名县连续两个季度进行公开约谈。

省水利厅要求地下水位下降明显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节约,引进,调节,补充,储存,管理的综合方针,切实推进农业节水,水源置换,河道补水,关闭取水井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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